津信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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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
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
为落实信息产业部《关于申报
各申报单位
二、项目申报:
(一)材料报送方式:
1、电子稿:项目承担单位
2、纸质稿:除电子稿外,项目承担单位还应制作纸质稿。纸质稿包括可行性报告、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前两年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和相应的审计报告等复印件,及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相关文件(如专利证书)等,内容不宜冗长。一式三份,用A4纸打印,简装,不加封皮,首页盖章,按规定时间送至我办(同时抄报申报材料电子版)。
两稿需同时具备,主要信息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二)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申报单位在申请材料准备过程中必须按照要求,实事求是,任何夸大、掺杂水份都会对项目评审过程产生不利的影响,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不再受理该单位的申请,并在全行业中进行通报。
项目申报单位在上传电子版时,应仔细阅读基金申报网站上传资料方法说明,如果出现上传文件归类错误、压缩误码、附带病毒或内容缺失(包括两年财务报表)等情况,将取消申报资格。
三、申报截至日期:
申报截止日期为
二○○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周志强;
电 话:23142017
地
主题词:
市信息化办综合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