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天津市软件企业按期申报“软件产业统计报表”的通知

2006 026

各软件企业负责人:

为全面、准确、及时掌握和反映我市软件产业的发展情况,为各级领导制定产业促进政策和实施监督管理提供科学依据,经协会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要求我市经认定的软件企业必须在每季度终了15日内,将当期《软件产业统计定期报表》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报送我协会认定部,《软件产业统计定期报表》可在协会网站(www.tsia.com.cn)认证专栏中的资料下载板块下载。

 

联系人:苏波、王森

  箱:subo@tsia.com.cn    wangs@tsia.com.cn

  话:23789275 / 23789276

  真:23785962 转 84

天津市软件行业协会

200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