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等学校,有关单位:
各有关高等学校,有关单位:
为贯彻《关于推进天津市普通高校加快培养软件人才的意见》(津教委高[2008]10号)精神,加快推进天津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人才培养基地(大学软件园)建设,提升软件与信息技术教学水平和软件人才的培养质量,经天津市大学软件园建设协调小组研究,决定成立“天津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人才培养基地(大学软件园)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天津市大学软件园教学指导委员会”)。
各有关高等学校、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天津市大学软件园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按照《天津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人才培养基地(大学软件园)教学指导委员会管理规定》(见附件1)的要求,认真遴选符合条件的专家,于2008年7月3日前将专家推荐表填写完整后,报送天津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人才培养基地(大学软件园)办公室,联系人:王素梅,联系电话:23785961。同时,报送天津市教育委员会高教处,联系人:穆树发,联系电话:23145645。
各有关高等学校、有关单位要积级支持与大力配合“天津市大学软件园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加快我市软件人才培养工作,推动我市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区域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
附件:
1.天津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人才培养基地(大学软件园)教学指导委员会管理规定
2.天津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人才培养基地(大学软件园)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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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二00八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