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9年度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

津信工程〔2002〕号

津信产业〔20093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工信部《关于申报2009年度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部基金申报网站:www.itfund.gov.cn),促进我市软件与信息服务业、集成电路业、信息通信业、数字视听产业、电子基础产业、行业服务及信息技术应用等相关产业的发展,我市将组织开展2009年度电子发展基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的准备工作:

项目申报单位在申请材料准备前必须仔细阅读《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资助项目合同书》和《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验收办法》,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填报相关经济、技术指标实现和配套资金落实情况,任何夸大掺假、过于乐观的预测都会对项目评审过程,及今后验收审查产生不利的影响。

项目申报单位申报项目须经我办推荐。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部基金管理办公室将不再受理该单位的申请,并在全行业中进行通报。

二、材料报送方式:

(一)电子稿:项目承担单位通过基金申报网站下载可行性报告格式文件,按编写内容说明编制并上传可行性报告的电子版(首次申报的单位需在网站上进行注册)。如果上传文件出现归类错误、压缩误码、附带病毒、内容超大或内容缺失(包括财务报表)等情况,将取消申报资格。

我办将在网上对电子稿进行审核、评价、推荐和排序;

(二)纸质稿:除电子稿外,项目承担单位还应打印成纸质稿。纸质稿包括可行性报告正文、附表和附件(按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内容说明的相关要求准备齐全)。一式三份,用A4纸打印,简装,不加封皮,按时报送我办。

我办将根据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等资料,确认申报单位资格后,对送交来的纸质稿的真实性、可行性做出评价,签署推荐意见,整理后,正式报送部基金管理办公室。

电子稿和纸质稿须同时具备,主要信息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三、申报截至日期:

申报截止日期为2009423日(星期四)(含资料的填制、整理、报送时间。两稿同时截止,纸质稿以最终报至我办的时间为准),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联系人:周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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