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布置天津市软件产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津经[2003]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及时掌握我市软件业的发展情况,按照国家统计局、原信息产业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的《软件产业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布置2011年软件业统计年报和2012年定期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兹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软件业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统计范围

主要从事软件研发、服务和系统集成等业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件企业(含软件认证企业);主营业务年收入在100万元以上,主要从事集成电路设计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   报送方式及时间

软件统计年报:各单位统计人员按照统计制度(从市软件协会网站www.tsia.com.cn下载)的要求,将填写好的统计报表(电子版)于2012年31日前报送市软件行业协会(系统集成企业同时抄报市系统集成行业协会)。

软件统计月报:各单位统计人员认真填写统计月报,并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报表通过统计网站(ss.tjeic.gov.cn)直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逢国家规定节假日顺延。

 

三、   联系人:

市软件行业协会         联系电话:23789275-82

                              Emaillx@tsia.com.cn

市系统集成协会           联系电话:28131742

 

全市各软件企业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软件产业统计所需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各软件业统计部门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各类信息,不得对外提供、泄漏,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点击下载:

1天津市2011年软件产业统计制度

22011年软件业年报单企业版

 

 

             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