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2年(第五批)中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通知

各有关软件企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 号)精神,以及商务部、国资委《关于印发第二批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单位名的通知》(商信用字〔20081号)要求,中国软件行业协会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和国资委三部委开展我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企业信用等级资质评价的实施单位。

在政府主管部门的统一署与指导,中国软件行业协会成功开展了四个批次的信用评价工作。为进一步提高评价工作的行业覆盖面,为市场准入中广泛使用企业信用等级资质做准备,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决定继续开展2012年(第五批)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的用评价工作。请贵单位对照参评条件,结合实际,积极申报。

附件1: 申报指南,附件2: 参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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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