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0日,财政部、国税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该文件对软件企业认定标准进行了较大调整。而政策文件所匹配的工信部新的《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尚未发布,经天津市经信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联合会商,决定暂依据《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信部联产[2000]968号)中的认定流程及认定材料要求,和《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中的软件企业标准制定《天津市软件企业认定暂行管理办法》,并重新启动暂停数月的我市软件企业认定工作。
按照暂行办法条件,本年第二批共有29家企业进行申报,经协会初审、专家评审和产业主管部门审核等步骤,最终28家企业通过认定,获得《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