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5月6日)获悉,为促进天津市地理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共建共享,提高城市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及信息化建设水平,天津市制定并实施《关于推进数字天津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及应用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天津市将实现全市基础地理信息资源的共享、集成和高效利用,为全市信息化建设及政府决策提供地理信息支撑。
据了解,数字天津地理空间框架由现代测绘基准体系、航空航天遥感影像数据库、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和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组成。其建设目标是形成天津市统一、权威的数字地理空间框架,实现全市基础地理信息资源的共享、集成和高效利用。
为避免重复建设,充分保证全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源的一致性,天津市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要全部纳入数字天津地理空间框架系统进行管理,市政府其他部门不再单独进行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的开发建设。政府有关部门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履行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过程中产生或者由政府为主,投入所产生的地理空间信息数据,应当实行交换和共享。
(来源 渤海早报 首席记者 孔令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