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资讯› 关于2016年12月-2017年3月的普通件延迟出证的通知 关于2016年12月-2017年3月的普通件延迟出证的通知 2017年4月1日 浏览:3 次 新闻资讯 各单位: 2016年12月财政部出台《关于做好收缴电子化实施工作和2016年年末非税收入收缴工作的通知》,按照文件要求,著作权登记证书费改为由国家财政部直接收缴,之后财政部再同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核算 ,导致核费时间过长,受理时间无法保证。2016年12月-2017年3月期间所有申报的著作权普通件出证时间全部受到影响,预计延误3-4个月。 如果企业急需出证,请尽快联系协会版权事业部工作人员办理调档手续。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原谅! 天津市软件行业协会 二零一七年四月一日 « 上一篇 京津冀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启动大会在京举办 下一篇 » 关于召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先进型企业认定和‘双软’评估申报实务培训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