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免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费的通知

各单位:

按照财政部《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停止收取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4月1日后申报的登记申请,免交登记证书费。

二、2017年4月1日前已经受理的登记申请,按原缴费流程办理缴费手续。

三、2017年4月1日前申报尚未进入正式缴费流程的,领证时持相关收据到协会财务处办理退费手续。

天津市软件行业协会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