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软件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近期,财政部、国税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该文件对软件企业认定标准进行了较大变动,同时要求从201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鉴于上述文件所匹配的工信部新的《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尚未发布,我协会会同市经信委、财政局、国税局研究决定,暂停我市的软件企业认定工作,请各单位按照财税〔2012〕27号文的标准认真准备材料,待新的《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发布后我们再受理软件企业认定申请。
另附《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
天津市软件行业协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