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数据恢复技术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各有关单位:

为了适应我国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安全管理发展的需要,规范数据恢复职业技术培训市场,提高数据恢复从业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为社会培养大批合格的数据恢复技术实用型人才,信息产业部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计算机数据恢复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此次数据恢复的培训工作将采用全国统一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学员参加培训且考试合格者,由“中心”统一颁发信息产业部技术培训证书。为了做好这项工作,“中心”授权委托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联同各行业相关管理机构,组织开展此项培训和考核工作。“中心”负责考试及对培训的监督。

希望各有关单位对该项工作给予足够重视和支持,积极组织本行业、本地区从事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信息安全管理、系统集成、网络工程等职业的从业人员参加数据恢复技术培训,使其信息系统的数据安全水平得到新的提升。并请协作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培训工作的质量,同时做好方方面面的服务工作,以利于该项目的推广,为我国的信息化发展和信息安全建设做出贡献。

 

 

2007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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