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企业信息管理国家职业资格认证的培训通知

各协会会员、相关单位: 
  企业信息管理师是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组织开展的“全国统一鉴定职业”。当前,我国企业信息化建设急需复合型人才,我协会希望借助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企业信息管理专业委员会合作开展的企业信息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活动,凝聚本市广大CIO人才,促进我市企事业单位信息化应用工作水平的提升。 
 
一、培训内容   
  根据企业信息化建设实际涉及到的工作环节和内容,由国家级信息化专家按照《企业信息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系统讲授企业信息化的理论与方法。课程体系如下:  
 
(一)系统性课程                               
1、管理和信息技术基础;                      
2、企业信息化管理(职业功能一);            
3、企业信息系统开发(职业功能二);         
4、企业信息网络构建(职业功能三);          
5、企业信息系统维护(职业功能四);          
6、企业信息系统运作(职业功能五);          
7、信息资源开发和利用(职业功能六)。 
 
(二)适应性课程 
1、企业资源规划(ERP); 
2、供应链管理(SCM); 
3、客户关系管理(CRM); 
4、产品数据管理(PDM); 
5、办公自动化(OA); 
6、现代生产管理理论与方法; 
7、商业智能(BI)。 
 
  培训内容的主要特征是管理科学与信息技术的有机结合,目的在于帮助学员树立完整的企业信息化理念,并构建管理与技术互为支撑的知识和技能结构。课程注重案例分析,突出可操作性。 
 
二、培训对象 
  信息主管(CIO)或主管信息化工作的副经理、信息化项目负责人、信息中心主任、计算机中心主任及其他相关管理人员。 
 
三、培训方式 
  “面授培训与网上培训相结合”的培训方式。面授培训集中开展,由国家级专家系统讲授,侧重于“完整成熟”的系统性课程;网上培训则主要围绕CIO网站的操作性多媒体课件开展,学员交费后收到用户名、密码,便可登陆网站(www.CIO.cn)自主参加网上学习,侧重于“与时俱进”的适应性课程(如ERP、SCM等)。 
  远程培训(技能、理论)培训方式:学员交费后收到用户名、密码、培训光盘,可登陆网站(www.CIO.cn)自主开展全远程培训,此方式主要为事务比较繁忙未能抽出时间到现场面授的学员。 
 
四、主讲专家 
  (以下专家中,侯炳辉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信息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其他专家均为委员会委员) 
侯炳辉:清华大学经管学院教授; 
陈  禹:中国人民大学信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陈德泉:中国科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赖茂生: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高学东:北京科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金达仁:原汉普咨询公司首席管理顾问。 
 
五、培训鉴定申报条件 
  高级企业信息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企业信息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企业信息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毕(结)业证书; 
  3、具有管理类、信息技术类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企业信息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具有管理类、信息技术类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企业信息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六、鉴定方式及证书 
  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现场论文撰写),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均采用百分制闭卷笔试方式,60分以上(包括60分)为鉴定合格成绩。鉴定合格者可获得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简称为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七、面授培训及鉴定考试时间、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07年4月30日 
  面授培训时间:2007年5月11日至18日(5月11日报到) 
  鉴定考试时间:2007年5月19日 
  地点:北京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八、培训鉴定费 
  高级企业信息管理师5500元/人 (含报名费、面授培训费、网上培训费、考试费、证书费、论文评审费、阅卷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九、联系方式 
天津市软件行业协会  电话:022-23789276转85   联系人:刘玺 
传真:022-23785962转84   E-mail:lx@tsi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