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4年度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
津信产业〔2004〕 号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信息产业部《关于申报2004年度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信基办[200
4] 002号),加快我市信息产业的发展,支持制造业、软件业、集成电路业及信
息化重大工程等方面的产品开发及产业化发展,近日我市将开展2004年度电子发
展基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参考以下文件:
1、2004年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申报指南(见天津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行业
协会网站:www.tjsinfo.org)
2、2003?2005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指导思想(见天津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行
业协会网站:www.tjsinfo.org)
二、申报方式:
参考以下文件及网站:
1、天津市电子发展基金申报流程图(见附件)
2、电子发展基金申报网站(网址:www.itfund.gov.cn)
三、申报材料:
1、纸质稿:从基金申报网站下载申报材料,除项目可行性报告外,还应附单位
法人营业执照、前两年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
表附注等)、相应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及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相关文件(如专利证
书)等。一式四份,A4纸打印装订,不加封皮。
2、电子稿:通过基金申报网站下载、填报并上传可行性报告的电子版(第一次
申报的单位要注册),内容需与纸质稿一致。
四、申报日期:
项目申报单位的截至日期为6月8日,申报材料纸质稿报送市信息化办产业协调处
,电子稿同时上传基金申报网站。
联 系 人:周志强 联系电话: 23142018
联系地址:市信息化办产业协调处(和平区大沽北路157号 300040)
二ΟΟ四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
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申报流程
1、信息产业部发布基金指南每年4、5月在中国电子报、基金申报网站发布(网
址:www.itfund.gov.cn),并将申报通知一并下发各省市。
2、天津市信息化办转发通知,组织申报申报工作。
3、企业按电子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要求编制“电子发展基金项目可行性报告”。
报告编写要求及格式请从电子发展基金申报网站下载(第一次申报单位需网上注
册)。
4、企业将按要求填写好的“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可行性报告”一式4份按
规定时间上报市信息化办。
5、市信息化办对各申报的项目进行资料审查,对申报材料内容有遗漏和错误的
通知企业进行修改,对重点项目到企业进行核实。在确认企业报送材料完整无误
后,通知企业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稿上传到信息产业部基金申报网站,同时传给我
办(ZZQ@tipp.gov.cn)。
6、市信息化办对企业申报的电子稿进行网上审批,并加注推荐意见。
7、企业在申报过程中还可通过信函、电函、汇报等方式,向信息产业部领导或
经运司、产品司及其它有关司局汇报项目情况,使其了解项目优势。
8、 信息产业部基金管理办公室受理各省市项目申报,并整理分类,对可行性报
告的内容进行先进性、完整性和真实性登进行审查。
9、基金管理办公室综合有关意见确定参进入专家答辩项目及答辩企业批次,并
通知企业进入项目答辩。
10、企业接到答辩通知后,组织答辩班子(通常3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及财务人
员),并对答辩汇报形式、材料内容进行再次充实、调整、演练答辩技巧(答辩
通常限时10分钟,特殊情况延长5分钟)。
11、进入答辩企业按通知要求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答辩。
12、基金管理办公室将项目专家评审得分与省、市、区信息产业厅(局)推荐排
序得分综合,并按得分高低排序,形成拟支持项目范围意见。
13、信息产业部召开部领导及有关司局领导会议,审核、批准支持项目,并送财
政部审批。
14、信息产业部会同财政部批复行文,通知各省、市、区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及企
业。企业接通知后到基金管理办公室签订项目合同书 。
15、信息产业部向企业下拨有关资金。。
16、企业按项目可行性报告及合同规定认真组织项目实施。
17、企业按合同书及项目可行性报告规定时限完成项目后,按照《验收管理办法
》的要求及时向市信息化办申请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