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双软”评估工作相关调整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的相关要求,经与市税务局确认,纳税人办理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手续时,不再要求提供软件测试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将加强后续管理,必要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检测,一经发现不符合免税条件的将及时纠正并依法处理。

为继续保证高质量开展“双软”评估工作,确保经评估的软件产品都可顺利通过税务机关对于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软件产品进行的后续管理检查,经与中国软件行业协会沟通,软件产品评估将继续要求提供推荐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软件测试报告。

此外,为进一步减轻我市中小企业的运营成本压力,经与中国软件行业协会沟通,决定从2019年8月起,取消对协会会员单位天津市软件产品评估费和软件企业评估费。“双软”评估工作流程不变,具体可查阅协会官方网站:www.tsia.com.cn,详情可咨询协会咨询服务部,联系电话为23789275、23789276。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