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准确掌握我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发展情况,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执行2020年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通信行业三项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工信厅运行函〔2019〕258号)的要求,现将填报2019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年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在我市注册,主要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有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收入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报送方式及时间
2019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工作将采取网上直报方式,请各单位相关工作负责人按照《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2020》,于2019年4月3日前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平台”(http://202.106.120.244/)完成填报工作,填报过2018年度统计年报的企业无需重新注册,按照原用户名和初始密码登陆即可。
三、工作要求
1.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各类信息,不得对外提供、泄漏,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2. 请全市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务必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产业统计所需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3. 请各有关企业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统计工作。各企业参与统计工作将作为企业申报市级专项资金扶持、申请享受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示范试点项目遴选推荐等各项工作的重要依据。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玺
联系电话:022-23789275、15900247844(同微信,各单位统计负责人可添加微信,统一加入统计工作微信群。)
特此通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