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天津市“海河英才”行动计划,支持高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以下简称“领军企业”)加快引进急需型人才,根据滨海新区人才办下发的《关于开展滨海新区第二批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和工作部署,现就做好高新区申报滨海新区第二批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企业注册在高新区并座落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且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天津“一基地三区”定位,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主要包括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精细化工、高新技术服务等产业,现代金融、国际航运等现代服务产业视同);
2.企业在细分行业的技术水平领先,排名处于全国前3位,或天津市前2位;
3.企业科技人才聚集度高,拥有主持项目研发和成果转化的领军人才,配备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团队。
生产技术(工艺)国际领先,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列的企业在津新设立的分公司或机构,以及被认定的天津市科技领军企业、技术领先型企业,可直接申报认定。
二、申报材料
1.滨海新区第二批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申报表。
2.申报领军企业附件材料,包括: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在细分行业的技术水平在全国、全市排名相关证明材料或荣誉证书;
(3)企业拥有领军人才和人才团队的证明材料;
(4)经第三方审计的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5)由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近两年完税证明。
符合直接申报认定条件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请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于2020年4月19日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高新区人才办工作邮箱(gxqjxxrc@tht.gov.cn)进行网上初审,并请电话告知(83712638),人才办工作人员及时反馈初审意见。初审通过后,请于2020年4月23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寄送至高新区人才办(华苑科技园开华道20号高新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4楼409室)。
附件:1.《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申报表》
联系电话:83712638 84806372
高新区人才办
2020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