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提前下达2022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分配方案的通知

有关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区财政局: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关于反馈第二批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合规性审核意见的通知》(工企函〔2021〕273号)和《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1〕343号)文件要求和工作安排,我市15家企业列入支持的第二批重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3家平台列入支持的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中央财政提前下达2022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3333万元,专项用于支持上述企业和示范平台,按照财政部关于资金不能简单分配的管理规定为最大限度发挥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引导方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市财政局研究定了资金分配方案,其中:重点“小巨人”企业3000万元,3家为重点“小巨人”提供服务的公共服务示范平台333万元现予以印发。

请有关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区财政局按照相关要求,确保专项资金及时足额下达项目单位,并做好监督检查和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天津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3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中小企业服务发展处 裴占军

联系电话:83602788

市财政局经济建设一处  路培;

联系电话:23303765)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