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答: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国家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而实施的一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企业在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
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
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
形成无形资产的
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此外,集成电路、工业母机企业等重点产业企业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为120%,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20%在税前摊销。
二、哪些企业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答: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等负面清单行业以外,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都可以享受。
三、只有重大科技专项、有院士、有高端实验室的项目才可以享受该项政策吗?
答:政策并未限定只有重大科技专项、有院士、有高端实验室的项目才可以享受政策。
政策规定的研发活动
是指企业为了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还有企业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
四、哪些活动不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条件?
答:以下活动不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条件:
1.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2.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3.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4.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重复或简单改变;
5.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6.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
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来源:天津税务
天津市软件行业协会党支部 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