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关于举办天津市2021年春季“双一流”高校招聘活动的通知

会员单位:

为推动“海河英才”行动计划的深入实施,落实市委市政府十四五规划“制造业立市”大战略,加快发展智能科技产业、信创产业和新动能引育工作要求,吸引更多“双一流”高校学子来津追逐梦想、施展才华,加快聚集高层次人才,为我市的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拟组织我市重点企事业单位赴本市及外省市部分“双一流”高校开展招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1山东大学(威海)     414日(星期14:30-16:30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180号海洋学院大厅

2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   415日(星期四)9:00-11:30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2号研究院大厅

3、天津大学   416日(星期五)900-1200,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体育馆

3大连理工大学  421日(星期9:00-11:30上午场1400-1430 下午场,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展厅

4大连理工大学(盘锦)  422日(星期四)900-1200,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大工路2E02一楼

5东北大学  423日(星期五)900-1130,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巷11

6、南开大学  424日(星期六)1400-1630,津南校区体育馆         

二、参加单位人员

结合我市一基地三区定位,遴选本市人才需求旺盛、具有较强发展动能的企事业单位参加招聘活动。

各招聘单位仅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各1人参加活动,区委办局为5以上所属单位代招的,可以派2人参加活动

三、招聘对象

活动举办各高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及本科毕业生参加招聘活动。

四、展位及场地安排

会场为每家单位提供展位1规格1.2宽、一桌三椅)。

五、其他有关事宜

(一)材料报送。本市参加活动单位由市人社局统一制作展牌,每个独立展位2块展牌。请各区、各单位49日(星期)前,将招聘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招聘信息报名表》电子版报送至指定邮箱,标题统一为“区(委办局)+单位名称”。其中,招聘单位简介300—500字,招聘信息不超过800字,一般不使用表格,如有图片应不小于1MB。不得要求应聘者需具备工作经验,不得含有性别、民族等限制条件。招聘信息一经申报,不得改动。参会单位最终以市人社局审定确认为准。

(二)活动费用。本次活动场地费、统一制作展牌费用由市人社局负担住宿及往返交通由北方人才市场协助办理,费用由各参会单位自理(预定住宿需提前交纳押金,由北方人才市场统一收取交纳,如取消住宿,押金不予退还)。

(三)请各区、各单位分别于招聘会结束前半小时上报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市人社局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向重点单位了解招聘进度。

 

  人:李云芝、孙正阳

联系电话:1361138254015620975529

电子邮箱:szy@tsia.com.cn

 

 

 

 20214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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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一流招聘信息汇总表.xls

双一流高校招聘信息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