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升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按照《天津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津工信规〔2022〕5号),开展2023年度第一批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天津市专精特新“种子”企业申报及复评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天津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天津市专精特新“种子”企业,同时做好复评申报工作。
二、确保推荐企业质量
本次申报及复评推荐不设名额,各区要严格把·握申报条件和申报要求,做好申报及复评企业的初步审查工作,确保推荐企业质量。
三、严格推荐时间节点
2023年2月15日前,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推荐企业申报材料(一式5份)和电子光盘1份提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逾期不再受理。报送地点: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联系人:封振栋;联系电话:24538803。
特此通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服务发展处
裴占军 联系电话:83602788;
张姝 联系电话:83602791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
2023年1月6日

附件:
3-1.XX区2023年度第一批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名单.doc.doc
3-2.XX区2023年度第一批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评)推荐名单.doc.doc
3-3.XX区2023年度第一批天津市专精特新“种子”企业推荐名单.doc.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