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会费收入是天津市软件行业协会为会员单位开展公共服务活动的主要资金来源,是确保协会日常工作进行与会员服务优化拓展的基础。近年来,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寒”给企业带来了诸多难题和巨大挑战,在如此特殊的环境下,各会员单位仍然主动办理会费缴纳事宜,非常感谢大家对协会工作的大力支持。
依据《天津市软件行业协会章程》,2022年度会费按照企业入会时间所在月度收取,请各会员单位予以配合和支持。具体安排及说明如下:
一、会费收取依据
民政部和财政部文件《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3]95号)、《关于进一步明确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的通知》(民发[2006]123号)、《天津市软件行业协会章程》以及《关于调整会费标准的议案》(2019年9月25日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现有会费收取标准已报经市民政局批准备案。
二、会费收取对象
天津市软件行业协会全体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副会长单位、会长单位。
三、会费收取标准
会员单位:1500元/年;
理事和常务理事单位:3000元/年;
副会长单位:6000元/年;
会长单位:10000元/年。
四、会费缴纳方式
各会员单位可以以现金、转账支票、公司转账、汇款等方式缴纳会费,请务必在备注栏注明“公司名称及款项为****年会费”字样,我们将在收到银行回单后开具电子票据。
按民政部要求,社会团体收取会费,应按照规定使用财政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印(监)制的社会团体会费票据。天津社会团体收取会费使用天津市社会团体会费票据(电子)。
汇款账号如下:
账户名:天津市软件行业协会
帐一号:158601201090054624
开户行:天津银行海泰路支行
五、特别提醒
1、请尚未缴纳2021年会费的单位尽快缴纳;
2、如因特殊情况无法于规定时间内缴纳会费,请致电会员服务部处理;
3、自愿退会的单位请向协会出具加盖公章的《退会说明书》原件一份,同时需补齐所差所有年度会费;其他逾期两年未缴纳会费单位,经理事会确认,视为自动丧失会员资格,予以除名。届时,协会秘书处将把撤销会员资格的企业名单在网上公示,同时收回协会会员牌。
感谢贵单位对协会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联系方式
会员部:
李云芝 电 话:022-23789275、76转803
胡 娜 电 话:022-23789275、76转810
孙正阳 电 话:022-23789275、76转809
财务部:
杨 斌 电 话:022-23789275、76转807
附件1:关于缴纳2022年度会费的通知
附件2:需缴纳会费会员名单
天津市软件行业协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