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天津市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统计报表制度》和《天津市软件业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津经信产业〔2009〕2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准确、及时掌握我市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的发展情况,根据2009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结合我市电子信息制造产业及软件业具体情况,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修订了《天津市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统计报表制度(2009-2010》和《天津市软件产业统计报表制度(2009-2010)》。经天津市统计局审批备案后,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点击下载:附件
二○○九年十二月八日